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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3/12/08
公告日期: 105/11/30
字  號: 093內正0052
案  由: 林委員鉅鋃、林委員將財提「內政部等相關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疏未能妥善規劃、監督、辦理相關火災調查鑑定業務,致發生火災調查鑑定組織未臻健全、設備闕舊、閒置,品質難以提升、火災調查鑑定制度及運作機制缺漏不全,弊病叢生、火災原因調查結果正確性堪慮、公信力不足,屢遭詬病及火災調查業務相關統計數據未臻確實,缺乏警覺等重大疏漏及缺失,嚴重影響人民權益,斲傷政府形象,洵有違失,爰依法糾正由。」糾正案文。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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