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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12/08
公告日期: 111/12/20
字  號: 111內正0027
案  由: 陳景峻委員、郭文東委員、張菊芳委員提,雲林縣政府地政處人員於民國(下同)106年至109年間辦理雲林縣農地重劃區農水路相關工程採購案,接受承攬廠商飲宴應酬(含有女陪侍)招待及金錢賄賂,涉犯貪瀆不法,雲林縣政府採購業務與人事差勤管理及監督功能不彰,未能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及機關廉政風險人員提列與輔導,消極處理屬員違失行為,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111209雲林地政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docx 1111209雲林地政案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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