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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3/01/08
公告日期: 103/01/14
字  號: 103財調0003
案  由: 李委員復甸調查︰據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前委員甲君,於93至94年間處理A投信結構債事件,逾越法令規定要求投信業者自行承擔基金所有損失;另該會檢查局逕將95年2月間對B證券公司金融檢查之報告,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而未併送該會最終裁處報告,影響司法審理結果,損及權益等情乙案之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3000017調查報告(公布版).doc 103000017調查報告(公布版).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