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11/03/16 |
公告日期: |
1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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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1社正0001 |
案 由: |
葉大華委員、王美玉委員提:金門縣印尼籍移工F女姊姊於民國110年7月10日向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申訴F女遭受性騷擾、仲介不當對待、被雇主指派從事許可外工作、扣留證件、仲介要求支付買工費等至少5項申訴,然金門縣政府社會處卻漠視F女有反映遭受性騷擾情事,未依性騷擾及相關法令處理;且該府社會處於同年月12日收案後,同日逕自通知仲介出面處理,嚴重輕忽所申訴內容已涉有仲介不當對待情事。另,F女向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員警出示其遭受性騷擾之蒐證影片,然在警詢過程中,發生該府及仲介公司人員稱已找到新雇主且須立即決定是否接受,接受後就不要再打電話進行申訴等情,使F女處於強大的身心壓力而不得不為之抉擇。且該府警察局迄110年8月2日本案調查時,才將全案以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移請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續為調查。金門縣政府至本院約詢時,仍堅稱F女只是希望轉換雇主,未探詢F女轉換雇主之真意、未依職權進行調查,即以F女轉換工作為由逕予結案,嚴重忽視移工權益,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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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移工人身安全案-對外公布版.docx
糾正案文-移工人身安全案-對外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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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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