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1/01/17 公告日期: 111/01/21 字 號: 111交正0001 案 由: 葉宜津委員、施錦芳委員提,交通部公路總局前高南工程處及整併後之西濱南工程處未善盡職責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且未依契約規定核實審查契約變更之工期影響,展延工期標準不夠嚴謹,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112530012發文附件.docx 1112530012發文附件.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