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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0/11/11
公告日期: 111/03/09
字  號: 110教正0011
案  由: 葉大華委員、王榮璋委員提:本案金門縣某家長分別自97、99、102及105學年度起至109學年度止,分別限制4名子女依法接受國民義務教育,金門縣政府歷年未採必要積極措施,基層教師疲於奔命,惟成效不彰,教育部並自105年至109年間未予積極督導辦理,致本案長達11年未決,嚴重損及兒少基本權益,核有重大違失,凸顯現行僅按「強迫入學條例」辦理之制度困境;又該府未能及時適法處理本案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權法」)之情形,過程缺乏兒童單獨評估,錯失及時鑑定就學意向及身心狀況良機,局處單位協調不足,未符CRC應遵循兒童最佳利益及發展最大潛能之原則,核有重大怠失;況4名案家兒少迄未完成法定疫苗接種及學力評估,且該府未經專業評估調查,竟未依法命家長接受親職教育輔導,兒少權利意識未臻成熟;綜整全案介入關鍵、權責及時機,橫向聯繫不佳,均未符「兒少權法」及CRC應保障兒童健康權及兒少最佳利益之規範意旨,洵有重大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0教正11)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金門案糾正案文-上網版(111.3.9調整)(上網公布).docx 金門案糾正案文-上網版(111.3.9調整)(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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