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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10/08/17
公告日期: 110/08/26
字  號: 110內正0009
案  由: 趙永清委員提,彰化縣花壇鄉公所辦理虎山巖申請寺廟相關登記備查事項,逾越其初審之權限要求該寺廟補正而未為初審,且未經授權逕自作成該寺廟第8屆第1次信徒大會會議「決議無效」、會議及決議「不具合法性」之行政處分,罔顧人民權益;彰化縣政府為寺廟登記之主管機關,具有案件的最終審核權,未能善盡職責採取積極有效作為,致該申請案延宕至110年6月7日始准予備查,嚴重損及該寺廟之權益,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虎山巖案糾正案文(上網版)公告.docx 虎山巖案糾正案文(上網版)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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