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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9/06/10
公告日期: 109/06/23
字  號: 109司正0006
案  由: 王美玉委員、林雅鋒委員提:誠正中學彰化分校 (下稱彰化分校)處理109年1月7日至1月9日連續三日之學生搖房暴動事件,於109年1月9日將事件相關學生曾○豪(下稱曾生) 與楊○智(下稱楊生)分別轉至誠正中學及誠正中學桃園分校(下稱桃園分校),惟該二生後續獲得之教育與輔導資源及作法有明顯差別,法務部未能確保矯正學校教育品質之均等及良善,實有未當;又,桃園分校於楊生轉入後,將其配置於該分校靜心園隔離近3個月,隔離期間三度核處楊生「獨居」處罰共計22日,其中一次甚至連續長達15日,且對於楊生數次訴求「不要獨居」且數度自殘之行為,未積極轉介專業資源處理,明顯不符合國際公約之規範內容及誠正中學相關處理規定,且法務部竟未監督桃園分校訂定靜心園管理規範,顯有怠失,應負監督不周之責;桃園分校對楊生啟動特教及輔導介入服務以及召開個案轉銜會議等事宜,均延遲辦理,不符合特殊教育法及相關辦法之規定,核有違失;本案法務部督導所屬所為矯正學校間之轉學處置,僅係將感化教育執行問題移轉他校,非將學生改置最適環境,亦屬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彰化分校案1090602糾正案文 - 複製.docx 彰化分校案1090602糾正案文 - 複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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