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9/04/21
公告日期: 109/04/23
字  號: 109年劾字第14號
案  由: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誼誠於107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參加該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到場後,趁A女唱歌不及抗拒之際,違反A女意願,親吻A女臉頰,致A女深感遭受冒犯之性騷擾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規定,不僅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機關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10/01/21 109年度澄上字第1號 上訴駁回。 110/02/09執行懲戒處分。
109/07/30 109年度澄字第3560號 陳誼誠罰款新臺幣拾萬元。
110/01/21 109年度澄上字第1號 上訴駁回。
本案文件: 109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docx 109年劾字第14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