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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113年5月9日及10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5月9日及10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374.pdf)公告113年5月9日及10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374.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15日113/05/15 下午 04:43:34
公告公告113年4月30日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30日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355.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15日113/05/15 下午 02:43:24
公告公告糾正台電公司審議立式車床採購規格,以年代久遠無相關採購資料為由,僅制定最大加工工件尺寸及載重為規格要求,卻於6米立式車床地基綁定專利工法,嗣於2.7米立式車床未能參採市場常用規格,而以特定廠商產製之規範作為招標文件,顯見規格審議已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有失政府採購法所定之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另該公司執行立式車床採購訪價作業,係以產品特殊規格訪價不易為由,遂由主辦部門提供承作過或洽詢規格之廠商,以傳真報價單辦理詢價作業,且以規範內容過於複雜,逕以廠商報價後以最低價再酌減方式,作為採購底價訂定標準,顯見訪價作業已有失客觀,損及政府採購權益;又辦理採購過程,查有採購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嗣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有罪外,依本判決之判決事實,顯見該公司未能落實主管平時考核、人事升遷與內部控制及員工廉政倫理規範教育,致無法掌握風險預警資料之建置及管控作業,損及政府與該公司形象,核其相關作為,均顯有重大違失乙案。公告糾正台電公司審議立式車床採購規格,以年代久遠無相關採購資料為由,僅制定最大加工工件尺寸及載重為規格要求,卻於6米立式車床地基綁定專利工法,嗣於2.7米立式車床未能參採市場常用規格,而以特定廠商產製之規範作為招標文件,顯見規格審議已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有失政府採購法所定之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另該公司執行立式車床採購訪價作業,係以產品特殊規格訪價不易為由,遂由主辦部門提供承作過或洽詢規格之廠商,以傳真報價單辦理詢價作業,且以規範內容過於複雜,逕以廠商報價後以最低價再酌減方式,作為採購底價訂定標準,顯見訪價作業已有失客觀,損及政府採購權益;又辦理採購過程,查有採購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嗣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有罪外,依本判決之判決事實,顯見該公司未能落實主管平時考核、人事升遷與內部控制及員工廉政倫理規範教育,致無法掌握風險預警資料之建置及管控作業,損及政府與該公司形象,核其相關作為,均顯有重大違失乙案。(本文下載:1132230181.pdf)公告糾正台電公司審議立式車床採購規格,以年代久遠無相關採購資料為由,僅制定最大加工工件尺寸及載重為規格要求,卻於6米立式車床地基綁定專利工法,嗣於2.7米立式車床未能參採市場常用規格,而以特定廠商產製之規範作為招標文件,顯見規格審議已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有失政府採購法所定之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另該公司執行立式車床採購訪價作業,係以產品特殊規格訪價不易為由,遂由主辦部門提供承作過或洽詢規格之廠商,以傳真報價單辦理詢價作業,且以規範內容過於複雜,逕以廠商報價後以最低價再酌減方式,作為採購底價訂定標準,顯見訪價作業已有失客觀,損及政府採購權益;又辦理採購過程,查有採購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嗣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有罪外,依本判決之判決事實,顯見該公司未能落實主管平時考核、人事升遷與內部控制及員工廉政倫理規範教育,致無法掌握風險預警資料之建置及管控作業,損及政府與該公司形象,核其相關作為,均顯有重大違失乙案。(附件下載:113財正7-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15日113/05/15 上午 10:08:48
公告公告糾正臺南市政府前以興建於39年間之麻豆市四公有零售市場已「建物老舊、鋼筋裸露危及公共安全」等由,於103年3月3日公告該市場自同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惟嗣對該市場所坐落且未經徵購之私有土地,仍長期以甚低之對價(按公告地價3%計算)強勢掌握土地使用權,而未能積極回應人民收回土地之訴求,同時卻以收取使用補償金方式默許原攤鋪商持續營業,顯對私有財產權欠缺應有之尊重與保障;又該府對法院辦理強制執行事宜亦未積極配合,更在毫無排除該市場建物公共安全等疑慮以及徵得市場基地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前,即逕行政策決定同意由原攤鋪商申請成立民有市場,致引發該府、土地所有權人與攤鋪商間三方爭議不斷,均有違失乙案。公告糾正臺南市政府前以興建於39年間之麻豆市四公有零售市場已「建物老舊、鋼筋裸露危及公共安全」等由,於103年3月3日公告該市場自同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惟嗣對該市場所坐落且未經徵購之私有土地,仍長期以甚低之對價(按公告地價3%計算)強勢掌握土地使用權,而未能積極回應人民收回土地之訴求,同時卻以收取使用補償金方式默許原攤鋪商持續營業,顯對私有財產權欠缺應有之尊重與保障;又該府對法院辦理強制執行事宜亦未積極配合,更在毫無排除該市場建物公共安全等疑慮以及徵得市場基地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前,即逕行政策決定同意由原攤鋪商申請成立民有市場,致引發該府、土地所有權人與攤鋪商間三方爭議不斷,均有違失乙案。(本文下載:1132230175.pdf)公告糾正臺南市政府前以興建於39年間之麻豆市四公有零售市場已「建物老舊、鋼筋裸露危及公共安全」等由,於103年3月3日公告該市場自同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惟嗣對該市場所坐落且未經徵購之私有土地,仍長期以甚低之對價(按公告地價3%計算)強勢掌握土地使用權,而未能積極回應人民收回土地之訴求,同時卻以收取使用補償金方式默許原攤鋪商持續營業,顯對私有財產權欠缺應有之尊重與保障;又該府對法院辦理強制執行事宜亦未積極配合,更在毫無排除該市場建物公共安全等疑慮以及徵得市場基地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前,即逕行政策決定同意由原攤鋪商申請成立民有市場,致引發該府、土地所有權人與攤鋪商間三方爭議不斷,均有違失乙案。(附件下載:113財正6-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13日113/05/13 上午 10:29:18
公告公告113年5月8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5月8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317.pdf)公告113年5月8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317.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10日113/05/10 下午 03:01:08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就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於任職該府建設局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不法收受廠商賄款、協助詐領補助款,且在未符合採購案契約內容之情況下,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就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於任職該府建設局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不法收受廠商賄款、協助詐領補助款,且在未符合採購案契約內容之情況下,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0817.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就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於任職該府建設局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不法收受廠商賄款、協助詐領補助款,且在未符合採購案契約內容之情況下,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5月7日劾字第12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就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於任職該府建設局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不法收受廠商賄款、協助詐領補助款,且在未符合採購案契約內容之情況下,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5月7日劾字第12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10日113/05/10 上午 11:15:04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就臺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為償還欠債及選舉開銷,透過清潔隊員謝○宇充當白手套,自前瞻計畫補助辦理簡易自來水改善工程,分別向6間廠商收取總計新臺幣589萬元回扣款,藉以清償私人債務,上述違法行為,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1年度原訴字第69號判決處以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褫奪公權5年在案。被彈劾人之違失行為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誠信清廉等相關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就臺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為償還欠債及選舉開銷,透過清潔隊員謝○宇充當白手套,自前瞻計畫補助辦理簡易自來水改善工程,分別向6間廠商收取總計新臺幣589萬元回扣款,藉以清償私人債務,上述違法行為,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1年度原訴字第69號判決處以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褫奪公權5年在案。被彈劾人之違失行為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誠信清廉等相關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0834.pdf)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就臺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為償還欠債及選舉開銷,透過清潔隊員謝○宇充當白手套,自前瞻計畫補助辦理簡易自來水改善工程,分別向6間廠商收取總計新臺幣589萬元回扣款,藉以清償私人債務,上述違法行為,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1年度原訴字第69號判決處以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褫奪公權5年在案。被彈劾人之違失行為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誠信清廉等相關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5月7日劾字第11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就臺中市和平區前區長林建堂為償還欠債及選舉開銷,透過清潔隊員謝○宇充當白手套,自前瞻計畫補助辦理簡易自來水改善工程,分別向6間廠商收取總計新臺幣589萬元回扣款,藉以清償私人債務,上述違法行為,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1年度原訴字第69號判決處以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褫奪公權5年在案。被彈劾人之違失行為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誠信清廉等相關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5月7日劾字第11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10日113/05/10 上午 11:14:44
公告公告113年5月3日、6日及7日廢止111年縣(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5月3日、6日及7日廢止111年縣(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294.pdf)公告113年5月3日、6日及7日廢止111年縣(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294.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09日113/05/09 下午 03:12:35
公告公告113年5月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5月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261.pdf)公告113年5月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26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08日113/05/08 下午 02:44:16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第20屆臺東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第20屆臺東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233.pdf)公告本院許可第20屆臺東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31831233.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07日113/05/07 上午 11:07:19
公告公告113年4月2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2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156.pdf)公告113年4月2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156.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02日113/05/02 下午 03:23:21
公告公告113年4月23日及24 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23日及24 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125.pdf)公告113年4月23日及24 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125.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30日113/04/30 下午 04:24:33
公告公告113年4月19日、22日及2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19日、22日及2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106.pdf)公告113年4月19日、22日及2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106.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29日113/04/29 上午 10:58:07
公告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未覈實評估「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綠珠雕琢再造6年(106至111年度)中長程計畫」財務收益,又該文化園區112年度決算短絀近4億元,遊園車呈現低度使用狀態等情,另該會亦未善盡審查及督導責任,均有怠失案。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未覈實評估「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綠珠雕琢再造6年(106至111年度)中長程計畫」財務收益,又該文化園區112年度決算短絀近4億元,遊園車呈現低度使用狀態等情,另該會亦未善盡審查及督導責任,均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31930247.pdf)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未覈實評估「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綠珠雕琢再造6年(106至111年度)中長程計畫」財務收益,又該文化園區112年度決算短絀近4億元,遊園車呈現低度使用狀態等情,另該會亦未善盡審查及督導責任,均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130424糾正案文(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29日113/04/29 上午 10:09:48
公告公告113年4月17日及18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17日及18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046.pdf)公告113年4月17日及18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046.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24日113/04/24 上午 10:38:19
公告公告113年4月11日、12日、15日及16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及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11日、12日、15日及16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及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005.pdf)公告113年4月11日、12日、15日及16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及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005.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9日113/04/19 下午 03:08:27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高涌誠就被彈劾人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檢察官於109年1月17日及7月10日出入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事後發現分別為地下匯兌業者郭○○實際管領之八八會館,及地下匯兌業者涂○○實際管領之睿森銀樓地下室,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又被彈劾人王涂芝檢察官於111年2月至11月指揮偵辦郭○○等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等罪案,於111年3月4日、6月23日、11月7日簽發拘票,效期合計自111年3月4日至112年5月6日,指示相關機關於被告入出國時進行留置及執行拘提。嗣郭○○於上開管制期間4度出入境,王涂芝檢察官明知檢警將於111年11月2日執行搜索,卻又以偵查程序尚未完備等理由,指示內政部移民署及刑事警察局不予留置及拘提郭○○,任其正常通關,迨郭○○於111年10月26日出境未歸,而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且每次執行拘提後均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違背強制處分之法定程序。以上事由經核均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高涌誠就被彈劾人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檢察官於109年1月17日及7月10日出入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事後發現分別為地下匯兌業者郭○○實際管領之八八會館,及地下匯兌業者涂○○實際管領之睿森銀樓地下室,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又被彈劾人王涂芝檢察官於111年2月至11月指揮偵辦郭○○等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等罪案,於111年3月4日、6月23日、11月7日簽發拘票,效期合計自111年3月4日至112年5月6日,指示相關機關於被告入出國時進行留置及執行拘提。嗣郭○○於上開管制期間4度出入境,王涂芝檢察官明知檢警將於111年11月2日執行搜索,卻又以偵查程序尚未完備等理由,指示內政部移民署及刑事警察局不予留置及拘提郭○○,任其正常通關,迨郭○○於111年10月26日出境未歸,而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且每次執行拘提後均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違背強制處分之法定程序。以上事由經核均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0702.pdf)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高涌誠就被彈劾人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檢察官於109年1月17日及7月10日出入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事後發現分別為地下匯兌業者郭○○實際管領之八八會館,及地下匯兌業者涂○○實際管領之睿森銀樓地下室,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又被彈劾人王涂芝檢察官於111年2月至11月指揮偵辦郭○○等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等罪案,於111年3月4日、6月23日、11月7日簽發拘票,效期合計自111年3月4日至112年5月6日,指示相關機關於被告入出國時進行留置及執行拘提。嗣郭○○於上開管制期間4度出入境,王涂芝檢察官明知檢警將於111年11月2日執行搜索,卻又以偵查程序尚未完備等理由,指示內政部移民署及刑事警察局不予留置及拘提郭○○,任其正常通關,迨郭○○於111年10月26日出境未歸,而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且每次執行拘提後均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違背強制處分之法定程序。以上事由經核均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高涌誠就被彈劾人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檢察官於109年1月17日及7月10日出入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事後發現分別為地下匯兌業者郭○○實際管領之八八會館,及地下匯兌業者涂○○實際管領之睿森銀樓地下室,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又被彈劾人王涂芝檢察官於111年2月至11月指揮偵辦郭○○等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等罪案,於111年3月4日、6月23日、11月7日簽發拘票,效期合計自111年3月4日至112年5月6日,指示相關機關於被告入出國時進行留置及執行拘提。嗣郭○○於上開管制期間4度出入境,王涂芝檢察官明知檢警將於111年11月2日執行搜索,卻又以偵查程序尚未完備等理由,指示內政部移民署及刑事警察局不予留置及拘提郭○○,任其正常通關,迨郭○○於111年10月26日出境未歸,而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且每次執行拘提後均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違背強制處分之法定程序。以上事由經核均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4月9日劾字第10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8日113/04/18 上午 10:21:20
公告公告糾正行政院核頒之「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對於道路交通事故傷亡目標設定,從105年至115年之10年間皆設定死亡人數每年下降5%,且未具體設定受傷人數下降之目標值,無具改革決心,復未善盡督導交通部落實執行之責,以致平均每年逾3,000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112年受傷人數上升至近54萬人為歷史最高點;而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與受傷之人數整體呈現遞增態樣,且逾半數發生在路口,引發國外媒體以「行人地獄」形容我國道路交通狀況及「還路於民大遊行」訴求改革,交通部雖即提出因應改善措施,惟112年行人交通事故件數逾40萬件,增幅6.7%,且路口死傷之比率未減反增,皆創近年新高,益發凸顯我國道安制度長年「以車為本」,輕忽行人路口安全問題;又,102年取消各類普通(汽、機車)駕駛執照定期換發新照後,對於未繳清違規罰鍰者,並無有效因應之配套對策,肇致112年11月止逾1,301萬人仍未結清違規罰鍰,金額高達395.2億元,累計未結件數高達2,573萬餘件,10年間未結案件數成長逾11.5倍,且累犯者近218萬人,長期容任違規者不守法的行為,傷害民眾生命安全及相關權益案。公告糾正行政院核頒之「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對於道路交通事故傷亡目標設定,從105年至115年之10年間皆設定死亡人數每年下降5%,且未具體設定受傷人數下降之目標值,無具改革決心,復未善盡督導交通部落實執行之責,以致平均每年逾3,000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112年受傷人數上升至近54萬人為歷史最高點;而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與受傷之人數整體呈現遞增態樣,且逾半數發生在路口,引發國外媒體以「行人地獄」形容我國道路交通狀況及「還路於民大遊行」訴求改革,交通部雖即提出因應改善措施,惟112年行人交通事故件數逾40萬件,增幅6.7%,且路口死傷之比率未減反增,皆創近年新高,益發凸顯我國道安制度長年「以車為本」,輕忽行人路口安全問題;又,102年取消各類普通(汽、機車)駕駛執照定期換發新照後,對於未繳清違規罰鍰者,並無有效因應之配套對策,肇致112年11月止逾1,301萬人仍未結清違規罰鍰,金額高達395.2億元,累計未結件數高達2,573萬餘件,10年間未結案件數成長逾11.5倍,且累犯者近218萬人,長期容任違規者不守法的行為,傷害民眾生命安全及相關權益案。(本文下載:1132530105.pdf)公告糾正行政院核頒之「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對於道路交通事故傷亡目標設定,從105年至115年之10年間皆設定死亡人數每年下降5%,且未具體設定受傷人數下降之目標值,無具改革決心,復未善盡督導交通部落實執行之責,以致平均每年逾3,000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112年受傷人數上升至近54萬人為歷史最高點;而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與受傷之人數整體呈現遞增態樣,且逾半數發生在路口,引發國外媒體以「行人地獄」形容我國道路交通狀況及「還路於民大遊行」訴求改革,交通部雖即提出因應改善措施,惟112年行人交通事故件數逾40萬件,增幅6.7%,且路口死傷之比率未減反增,皆創近年新高,益發凸顯我國道安制度長年「以車為本」,輕忽行人路口安全問題;又,102年取消各類普通(汽、機車)駕駛執照定期換發新照後,對於未繳清違規罰鍰者,並無有效因應之配套對策,肇致112年11月止逾1,301萬人仍未結清違規罰鍰,金額高達395.2億元,累計未結件數高達2,573萬餘件,10年間未結案件數成長逾11.5倍,且累犯者近218萬人,長期容任違規者不守法的行為,傷害民眾生命安全及相關權益案。(附件下載:1132530105發文附件.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8日113/04/18 上午 10:21:00
公告公告糾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年來僅憑消極的職場減災宣導及罰鍰,實不具嚇阻事業單位及起重機操作員機之效果,112年5月10日事故不幸釀成1死多傷,益發凸顯該署長期輕忽國內營造業工安問題,核有違失。臺中捷運監控/告警系統之資訊/告警顯示設計,資訊圖控過小、告警未伴隨警音、告警顯示字體過小、告警描述內容不足等問題存在已久,造成第一時間判斷不易及行控中心人員負擔,迄無修正改善,終至錯失本次事故緊急應變時機,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亦有違失案。公告糾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年來僅憑消極的職場減災宣導及罰鍰,實不具嚇阻事業單位及起重機操作員機之效果,112年5月10日事故不幸釀成1死多傷,益發凸顯該署長期輕忽國內營造業工安問題,核有違失。臺中捷運監控/告警系統之資訊/告警顯示設計,資訊圖控過小、告警未伴隨警音、告警顯示字體過小、告警描述內容不足等問題存在已久,造成第一時間判斷不易及行控中心人員負擔,迄無修正改善,終至錯失本次事故緊急應變時機,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亦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530111.pdf)公告糾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年來僅憑消極的職場減災宣導及罰鍰,實不具嚇阻事業單位及起重機操作員機之效果,112年5月10日事故不幸釀成1死多傷,益發凸顯該署長期輕忽國內營造業工安問題,核有違失。臺中捷運監控/告警系統之資訊/告警顯示設計,資訊圖控過小、告警未伴隨警音、告警顯示字體過小、告警描述內容不足等問題存在已久,造成第一時間判斷不易及行控中心人員負擔,迄無修正改善,終至錯失本次事故緊急應變時機,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亦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3.04.15-中捷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8日113/04/18 上午 10:20:41
公告公告糾正文化部洽請臺北市政府代辦北部流行音樂興建中心工程,受委託辦理規劃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之建築師事務所分別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履約爭議調解,既經雙方調解成立,調解協議實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對於機關具有拘束力,機關應依調解成立結果,就超出計畫核定經費之履約爭議款項新臺幣(下同)1.9億餘元,儘速籌劃財源先行墊付廠商,再行釐清爭議款項支付責任歸屬,避免衍生無謂之利息費用支出。然文化部與臺北市政府就該款項支付責任雙方函文往返長達1年多,遲未付款,致衍生鉅額利息費用每月高達80萬餘元,累計需支付千萬餘元,亦乏積極因應作為,此事件經媒體大肆報導,造成外界訾議聲浪不斷,實嚴重損傷政府威信。又本案工程修正計畫請增經費預算竟未確實調整增編技術服務費,且未確實審查,致廠商於完工後提出爭議請求支付服務費,無相應經費預算可支應,且迄本院調查期間,該二機關就技術服務費編列及支付責任,仍存極大認知差異,爭議未解。以上各節,核均有嚴重怠失案。公告糾正文化部洽請臺北市政府代辦北部流行音樂興建中心工程,受委託辦理規劃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之建築師事務所分別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履約爭議調解,既經雙方調解成立,調解協議實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對於機關具有拘束力,機關應依調解成立結果,就超出計畫核定經費之履約爭議款項新臺幣(下同)1.9億餘元,儘速籌劃財源先行墊付廠商,再行釐清爭議款項支付責任歸屬,避免衍生無謂之利息費用支出。然文化部與臺北市政府就該款項支付責任雙方函文往返長達1年多,遲未付款,致衍生鉅額利息費用每月高達80萬餘元,累計需支付千萬餘元,亦乏積極因應作為,此事件經媒體大肆報導,造成外界訾議聲浪不斷,實嚴重損傷政府威信。又本案工程修正計畫請增經費預算竟未確實調整增編技術服務費,且未確實審查,致廠商於完工後提出爭議請求支付服務費,無相應經費預算可支應,且迄本院調查期間,該二機關就技術服務費編列及支付責任,仍存極大認知差異,爭議未解。以上各節,核均有嚴重怠失案。(本文下載:1132530115.pdf)公告糾正文化部洽請臺北市政府代辦北部流行音樂興建中心工程,受委託辦理規劃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之建築師事務所分別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履約爭議調解,既經雙方調解成立,調解協議實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對於機關具有拘束力,機關應依調解成立結果,就超出計畫核定經費之履約爭議款項新臺幣(下同)1.9億餘元,儘速籌劃財源先行墊付廠商,再行釐清爭議款項支付責任歸屬,避免衍生無謂之利息費用支出。然文化部與臺北市政府就該款項支付責任雙方函文往返長達1年多,遲未付款,致衍生鉅額利息費用每月高達80萬餘元,累計需支付千萬餘元,亦乏積極因應作為,此事件經媒體大肆報導,造成外界訾議聲浪不斷,實嚴重損傷政府威信。又本案工程修正計畫請增經費預算竟未確實調整增編技術服務費,且未確實審查,致廠商於完工後提出爭議請求支付服務費,無相應經費預算可支應,且迄本院調查期間,該二機關就技術服務費編列及支付責任,仍存極大認知差異,爭議未解。以上各節,核均有嚴重怠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北流工程款爭議-對外公布版.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8日113/04/18 上午 1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