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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日月潭孔雀園土地觀光遊憩重大設施BOT案」涉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案 已促請原民會公告劃設邵族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 環保署亦認定環評審查結論違法 已撤銷處分並將重新進行環評

  • 日期:108-02-11

據民眾陳訴,南投縣政府辦理「日月潭孔雀園土地觀光遊憩重大設施BOT案」,涉有未經諮商及取得邵族同意或參與,亦未舉行公聽會廣納意見,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涉有違失。
監察院調查後指出,依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應保障原住民族可在傳統領域內享有自我決定文化、經濟、社會發展之內涵;另依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原住民族基本法、環境影響評估法等意旨,認定南投縣政府辦理本件BOT案執行過程,未先行與原住民族溝通協調,且後續公聽會程序,亦未諮商取得邵族部落參與同意;另原住民族委員會也未審認原住民傳統領域,並重視兩公約國內法化之權利與相關法律之整合或競合等問題,並促請其檢討改進。
經監察院調查後,原住民族委員會已於107年6月11日公告劃設邵族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南投縣政府亦於107年6月12日通過開發單位孔雀園觀光公司所提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惟邵族民眾不滿審查結論提出訴願,經行政環境保護署認定審查結論違法,已撤銷處分,將針對該案重新進行環評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