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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的需求,我們顧到了嗎? 監察院舉辦107年身心障礙者權利研討會

  • 日期:107-12-07

監察院於12月7日舉辦「107年身心障礙者權利研討會」,邀請身心障礙者、公民社會團體、學者專家與相關政府部門共同探討如何提供無障礙及友善的環境,以促進身心障礙者之人權保障。
聯合國於2006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我國也自2014年將該公約國內法化,以確保身心障礙者在平等基礎上享有人權,並保障其固有尊嚴。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目前我國有116餘萬名身心障礙者,約占總人口5%。監察院長張博雅於開幕致詞時強調,既然我國已經完成《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國內法化,國家就有責任推動公、私部門落實「合理調整」義務,以創造無障礙環境,改善個別身心障礙者在人身自由與安全、司法保護、教育環境、工作與就業等方面權利。我們有必要透過外部有利的支持環境,降低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之限制,並提升其生活品質與自主性。
本次研討會共有160多名來自各界人士參加,共計分五場次。第一場先由臺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廖福特講述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關於合理調整之主要內涵及各國執行情形。第二場次則由監察委員王美玉、林雅鋒、蔡崇義、王幼玲報告相關調查案。第三場至第五場分別由林雅鋒、蔡培村及陳小紅三位監察委員主持,並由監察委員楊芳婉、楊芳玲、尹祚芊分別就司法保護、教育權與工作權三面向,探究身心障礙者面臨之困境及改善之道。報告人包含郭銘禮法官及張恒豪、林佳和兩位教授。與談人涵蓋國內重要人權團體—人權公約施行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臺灣人權促進會會長翁國彥、臺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張宗傑,以及實務推動者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處長葉琇珊。本次監察院亦邀請到視障律師李秉宏以自身經歷,對建立友善之教育環境提出寶貴建議。而人權專家施慧玲,以一位高功能自閉症孩子的母親立場,講述如何讓教育融合至社會,現場氣氛温馨感人。
孫大川副院長於閉幕時對本日所有主持人、主講人、與談人之參與及精闢論點表達感謝之意。關於身心障礙者所面臨之各項問題,乃人權保障之核心工作之一,監察院將持續關注。研討會最後在熱烈討論中落幕。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33條規定,國家應建立獨立的監督機制,以監測該公約是否落實。監察院重要職責之一即是監督政府落實執行國際人權公約,善盡國際人權義務。近來許多身心障礙者權利遭受侵害事件,與公私部門未提供合理調整等問題息息相關。監察院已經完成許多調查報告,並根據調查發現的行政缺失,糾正行政機關,以促其檢討改善。本次研討會監察院並公開本屆監察委員調查涉及身心障礙者權利案件,供民眾上網查閱(網址:www.cy.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