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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診所認證過少 廣告浮誇裁罰輕 美容醫學素質不齊 監察院促請衛生福利部檢討改善

  • 日期:108-07-08

近年來國內盛行美容整形手術、雷射電波等光學治療及針劑注射(俗稱微整形),因此醫美診所如雨後春筍快速增設;然而部分誇大廣告其醫療水準頗受質疑,時有民眾受害致引發諸多醫療紛爭,對我國整體醫療水準形象極為不利。事關國人醫療人權及台灣的醫療發展,經本院監察委員張武修立案調查,發現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確有下列疏失,亟待檢討改進。
衛福部自民國102年起委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下稱醫策會)辦理美容醫學品質認證,至103年底通過醫策會「美容醫學品質認證」共計38家 (僅占當年醫美機構1,129家的3.4%),甚至到了108年5月31日通過認證僅剩27家(占1,316家的2.1%),其中醫院占21家(為醫院總數130家之16.2%),診所僅有6家(占診所總數1,186家之0.5%,亦即每200家才有1家通過認證);在國內消費者與醫療機構高度期待主管部門具體支持品質認證的今天,醫策會醫美診所認證家數長期嚴重不足,凸顯衛福部主管的輕忽,急需即時扭轉劣幣驅逐良幣,因為國內現階段相當多數醫療院所未經認證,讓多數消費者暴露在未有品質保障的醫療行為之下。
其次,醫美診所經常以不正當方法來招攬病人,甚至公開宣稱就醫即贈送各種形式禮品、折扣、健康禮券,或宣傳優惠付款方法,如:無息貸款、分期付款、低自備款、治療完成後再繳費等。但是地方衛生局針對違反規定者,往往僅處以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對於不法業者來說不痛不癢。衛福部應當督促各縣市衛生局善盡強化轄區醫美診所違規醫療廣告之監督查處職責,全面導正違規醫美廣告充斥誇大不實亂象,以確實遏阻不法廣告行為。
由於目前醫師法規定,只要有醫師執照就能從事操作電波和音波拉皮等醫療行為,但一般大眾還是認為皮膚專科、整型外科等衛福部的部定專科醫師較熟悉皮膚美容醫學,相對比較安全有保障。然而坊間非前述專科醫師進行整形美容醫學治療者比比皆是。是以,衛福部實應審慎研議並鼓勵現行23個部定專科醫師之中,就國人高度關切的美容醫學範圍,強化皮膚科、整形外科、耳鼻喉科、和眼科專科領域從事美容醫學次專科的專長訓練,並就有意從事美容醫學的其他醫學團體例如微整形美容、形體美容、美容醫學等學會會員,積極鼓勵並輔導其進行認證,實際提升整體從事美容醫學業務醫師的訓練與專業學習,以符合當前國際上與國內美容醫學實務之需求。
此外,張委員調查亦發現,衛福部針對地方衛生局就「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之執行情形並未落實,且醫美診所往往使用國內尚未核准之美容醫學技術或產品,致違規情事頻生,凸顯缺乏有效管理機制;衛福部應加強與各縣市衛生局與各個專科醫學會的討論,不定期重點查核檢討,務期醫美診所依規定辦理,確保民眾醫療權益。此外衛福部醫事司亦宜加強美容醫學資訊,更應針對民眾需要更新即時正確資訊,落實民眾針對美容醫學的健康識能,強化宣導美容醫學正確觀念,協助民眾確保醫療品質與學習健康知識,以保障民眾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