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經濟部疑未確實檢討辦理活動斷層調查作業 恐危害公共安全及民眾財產權益 監察委員田秋堇、林盛豐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8-01-04

針對經濟部疑未依地質法相關規定,定期全面通盤檢討辦理臺灣活動斷層調查作業,衍生國家公共建設及民間工程、建築恐選址於活動斷層而未加強防範,影響公共安全及民眾財產權益等疑義,監察委員田秋堇、林盛豐申請自動調查,瞭解經濟部有無涉及疏失責任。
監察委員田秋堇、林盛豐表示,臺灣為斷層密佈、地震頻仍的國家,活動斷層的調查為國家公共安全重要基石之一,但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99年5月10日公告第三版臺灣活動斷層分布圖(共33條活動斷層)後,已逾8年未曾針對33條活動斷層以外、新發現的活動斷層進行全國通盤性調查,衍生近年來政府辦理公共工程與民間進行工程建設時,行政單位與民間、各界面臨公告之外的活動斷層,產生諸多爭議。
監察委員田秋堇、林盛豐指出,學術界近年來陸續發現33條活動斷層之外的新活動斷層,但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自99年至今,疑未依地質法第4條規定,至少5年通盤檢討1次全國地質調查內容,對上開具新事證的活動斷層進行調查評估與審定,以作為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查、災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的參考,導致國家公共建設及民眾私有建物可能選址於活動斷層而未加強防範,恐釀成公共安全極大危機,經濟部有無涉及疏失責任?相關疑義均有深入瞭解的必要,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