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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獄10年出獄再性侵少女,監委高鳳仙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7-08-15

媒體報導,彭姓男子因性侵入監服刑10年,甫出獄半年以假名申請臉書帳號,並放上年輕俊男照片,藉此引誘一名國一少女,騙稱其之前女友都有傳裸照,且要確認她是否為處女,引誘少女自拍裸照上傳,再以公布裸照為由多次性侵,事後少女在學校自殘才讓事件曝光,檢方調查發現彭男先前就以同樣方式性侵少女,服刑10年出獄根本無法教化,短期間隨即再度犯案等情,監委高鳳仙申請自動調查。
高鳳仙說,許多性侵犯受刑人有高再犯危險性,本應依法接受社區或獄中之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若服刑期滿出獄前,應先經鑑定評估是否有再犯之危險,如有,則應依法命其進入醫療機構或其他指定處所接受刑後強制治療,不能放任其在社區繼續危害他人。
高鳳仙認為,性侵犯假釋出獄或服刑完畢出獄後,屢傳再度性侵事件,其可能原因除了在獄中或在社區之相關輔導治療成效不彰外,也可能是因為法務部刑後治療專區因民眾反對而遲遲未能設立,目前僅培德醫院可以容納少數需要刑後治療之人。
高鳳仙表示,利用網際網路性侵案件越來越多,網路業者及政府機關似乎束手無策,有互推皮球情形,只能將少數曝光之案件移送檢方偵辦,未能提出有效對策,令人憂心。
高鳳仙指出,本案調查方向包括:究彭姓男子曾經性侵害多少人?是否曾在獄中或社區依法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為何未依刑法第91-1條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1條規定接受刑後強制治療(民事監護),而可以在社區自由活動並加害他人?法務部刑後治療專區遲遲未能設立,培德醫院如何容納需要刑後治療之人?網路詐騙性侵時有所聞,有多少人受害?司法機關、社政機關、網路管理機關、網路業者有無防制對策?被害少女有無受到適當照顧及治療輔導?等,均有深入調查了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