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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液蛋流入市面 影響國人食品安全及權益 監察委員蔡崇義、蔡培村、楊美鈴、田秋堇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7-08-15

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表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桃園市元山蛋品公司(下稱元山蛋品)向蛋雞場收購次級蛋,再加工製作液蛋產品,經該中心會同檢調於本(107)年8月11日到該公司工廠進行突襲稽查,當場查獲業者將沾有雞糞、破殼、發霉、過期及長蛆的蛋品混製成液蛋,已當場進行封存。
據指出,元山蛋品負責人為降低成本,涉嫌從105年開始低價收購過期雞蛋,並為躲避查緝,於假日時進行加工混入一般蛋液,再賣給下游廠商謀取暴利。另元山蛋品所屬廠區衛生欠佳,經食藥署稽查,4年多來因衛生條件不佳等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規定共達17次,業已成為食藥署所列違規大戶,惟相關違規都因複查合格,而無從開罰,僅於本(107)年6月首次因液蛋沙門氏菌超標裁罰新臺幣6萬元。
監察委員蔡崇義、蔡培村、楊美鈴、田秋堇表示,元山蛋品以變質及腐敗次級蛋品打成之液蛋,是否僅銷售桃竹苗三個地區之烘焙業?實際影響程度如何?元山蛋品4年多來已發生17次違規,惟卻僅遭裁罰一次新臺幣6萬元,現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之規範,是否周延?有無類此列管屢犯不改之違規大戶?又食藥署有何輔導及抽查制度?另行政院食安辦公室有無注意類似食安問題而研議進行跨部會督導檢查?因事涉國人食品安全之保障,爰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