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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回民眾承租原住民保留地之程序涉有疑義 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 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7-07-11

苗栗縣政府及苗栗縣南庄鄉公所於78年間為規劃設置向天湖觀光區,涉未經與民眾商議且未取得其同意,率予收回民眾向該公所承租造林之坐落該鄉北獅里興段獅頭驛小段944地號原住民保留地,並逕予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損及原承租人權益。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特予關切與重視,並申請自動調查,瞭解土地收回程序是否適法。
監察委員表示,陳情人係為該鄉賽夏族人,其父於50年間即依法向前臺灣省政府民政廳租用前揭土地造林使用,嗣後由陳情人賡續向該公所辦理租地造林,租期自69年至79年止,79年後即得依法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惟該府及該公所於78年間為規劃設置向天湖觀光區,未經與陳情人商議取得同意,率予收回前揭土地,並逕予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嚴重損及陳情人權益,擬針對辦理收回前揭土地之程序是否適法?是否有與原承租人協商取得同意後始辦理收回?收回時有無研擬維護原承租人權益之配套措施?相關主管機關辦理前揭土地收回有無濫權失職情事?等問題進行調查,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