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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請求返還原住民保留地,疑受不同法律見解認定,相關原住民保留地法律議題,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7-02-23

依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4年度原訴字第17號等判決,該地方法院審理返還原住民保留地事件,基於讓與合約違反強行規定等理由,判決被告應返還土地予原告及其餘耕作權人全體;嗣提起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卻採取不同見解,廢棄原判決並駁回第一審之訴而確定,影響民眾權益。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申請自動調查,瞭解案內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法律適用及見解為何。
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表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等歷審法院採取法律見解為何?其論理基礎是否適當且符合經驗法則?本件攸關民眾使用原住民保留地耕作之法律保障是否完善及政策推動方向發展,相關問題均有深入瞭解的必要,以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