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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放任國防部違規核發戰士授田補償金 監察院糾正兩機關

  • 日期:102-01-17

國防部違反「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規定,以所謂「遺產管理人」身分,對單身戰士在臺亡故而家屬居住大陸地區者,代為申請登記資料,又延宕15年無法結案,行政院主計總處未善盡主計機關職責,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102年1月17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洪昭男提案,糾正國防部、行政院主計總處。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國防部未依「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規定核發補償金,以所謂「遺產管理人」身分,對單身戰士在臺亡故而家屬居住大陸地區者,代為申請登記資料,人數共8萬7,967人,其中已發放3,233人,發放金額1億6,165萬元,至今尚有8萬4,734人待處理。依規定,領有戰士授田憑據人員或其家屬,若未於86年12月31日前申請登記,戰士授田憑據作廢,國防部恣意擴張適用,逾越處理條例規定「代為申請」,有重大違失。
二、 國防部未依處理條例施行細則及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對申請登記證件不齊全者,通知補正,無法補正者則應不受理,及以2個月之處理期間為限,未能積極有效處理本案,延宕案件審查逾15年而未了結,實有違失。
三、 國防部「代為申請」方式,已逾越相關規定,仍逐年編列預算,行政院主計總處多年來未善盡監督公務預算審編及執行考核職責,實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