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遊說法所稱「遊說」,指遊說者意圖影響被遊說者或其所屬機關對於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直接向被遊說者或其指定之人表達意見之行為。具有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或屬於依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第1項所定人員身分者,違反遊說法案件之調查及裁罰由監察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