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蔡崇義
有關前空軍防砲中士蔡學良於97年間因槍擊死亡案,經國防部委請臺大法醫學研究所進行實彈鑑測,原由前軍事檢察官認定死因係當事人以「T65K2步槍自裁」之事實基礎,已有新事證。為重新審視全案事實並保障當事人及家屬應有權益等情,監察委員蔡崇義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進一步表示,國防部於108年間委託臺大法醫學研究所辦理鑑定工作,並於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進行實彈測試及鑑定,結果顯示原軍事檢察官認定蔡學良所受槍傷係由「T65K2步槍自裁」之事實基礎,已有新事證。
為釐清司法檢察機關有無偵查怠惰及違反證據法則情事,並體現保障人權之旨,本案相關疑義將進一步查明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