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王幼玲
監察委員王幼玲於114年10月17日赴苗栗縣巡察。上午先至縣府拜會副縣長邱俐俐,對於觀光產業推展及財政收支情形等進行交流,因受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影響,苗栗縣於115年度財力分級將從5級跳升至1級,致未來申請中央補助時自籌款將大幅增加,恐不利建設推動,委員允諾將協助向中央反映;隨後聽取縣政簡報,就縣府辦理招商引資、幼兒托育、地方創生及長照社福等議題,進行瞭解。委員對於縣府之財政狀況逐年改善,表示肯定,另因日前在轄內發生更生人當街隨機殺人事件,引發全國矚目,故委員也關切縣府在社會安全防護網之建構情形。簡報結束後,於縣府會議室接受民眾陳情,共受理有關越界建築、土地重測疑義及職場霸凌等陳情案件計7件,委員當場即協助民眾釐清訴求、請權責機關說明,並將陳情案件相關資料帶回本院憑辦。
下午,於苗栗縣垃圾焚化廠會議室聽取「苗栗縣垃圾處理及再利用情況」簡報,委員對於縣府推動垃圾減量與分類之執行成效、灰飛與底渣之處理及跨域合作機制、空污定期監測情形等議題,表達關切。簡報結束後,隨即在廠區進行實地視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