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14年9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20案,審查政府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6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7案。
監察院統計9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257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202件。
9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扣除屬程序性質書狀,包括送請機關參處216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233件,併案處理333件;不屬監察院職權、陳情內容空泛等及其他290件;需進一步查處案件計130件,其中派查15件,蒐整資料、發函瞭解及委託調查115件。
二、糾正案6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未善盡防治之責且考核不周,致發生隊長違紀飲酒並性侵屬員等情,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花蓮禪光育幼院不當對待院生,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對機構管理失靈、怠於督導性平通報,確有嚴重違失,糾正花蓮縣政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教練強迫隊員長期抽血參與研究,違反研究倫理,內控機制亦有漏洞,校方處置不當,教育部審查監管功能不彰,糾正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教育部等案。(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