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蔡崇義、王麗珍、鴻義章
監察委員蔡崇義、王麗珍、鴻義章調查「桃園警環貪瀆弊案」提出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表示,桃園市政府未建立警環跨機關聯合防弊機制,導致基層員警與環保稽查人員集體貪瀆、濫權洩密及偽造文書造假。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5年4月21日審查通過委員提案,糾正桃園市政府暨所屬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要求督飭所屬,將涉案違失人員依法懲處;另針對中央政策與地方執行落差,函請內政部警政署、國土管理署及環境部確實檢討改進。監委調查指出,本案共有四大嚴重違失:
一、桃園市政府跨域治理失靈,執法防線遭業者整合擊破
桃園市政府未能及早體察非法棄土犯罪涉及交通與環保之跨局處特性,案發前未建立常態性警、環情資交換或聯合查緝平台。各單位各自為政,致使不法業者吳○○得以同時向警察局及環保局基層人員行賄,輕易打通「交通攔查」與「環保稽查」兩大防線。市府疏於監督整合,內部考核與政風查察不力,導致多名警政及環保人員深陷貪瀆弊端,嚴重斲喪政府公信力。
二、警察局漠視風紀預警,績效審核與資安稽核形同虛設
警察局楊梅分局員警黃國文、朱忠強等人,長期收受土方業者每月數萬元至十餘萬元不等之賄款,藉此包庇不予取締,並濫查車籍資料洩密予業者。更甚者,刑警大隊小隊長陳鎮勳與偵查佐陳郁銨,為爭取專案績效,竟由警察出資供友人假下注,虛構檢舉筆錄並向警政署詐領5萬元獎金;復假借職務之便,違法查詢民眾個資,洩漏予具有幫派背景之人士。警察局內控機制嚴重失靈,績效考核功能不彰,衍生造假流弊,嚴重敗壞官箴。
三、環保局廉政控管明顯不足,行政調查草率且無視旋轉門條款
環保局環境稽查科約僱助理張志豪利用職權向業者按車次索賄,合計收受逾14萬元。環保局政風室接獲檢舉後,因稽查員未依規開啟密錄器無影像可查,竟輕信其辯詞即草率簽結。張志豪離職後,更無視公務員服務法之「旋轉門條款」,當日即無縫接軌轉任該不法業者之環保顧問。環保局缺乏離職後追蹤列管,且密錄器使用規定留有後門,難辭監督不周之咎。
四、中央政策與實務存有落差,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盤檢討策進
針對中央法規與制度流弊,監察委員指出,內政部警政署雖已簡化刑事績效考核制度,但造假誘因仍存,應澈底檢討獎勵金核發查核機制;另應加速導入人工智慧科技輔助稽核,落實資安零信任管控,防範員警濫查個資。此外,環境部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雖已規劃全面推動電子聯單及GPS即時追蹤餘土,但對於業者利用「跑空單」(有軌跡無實質倒土)規避查緝之手法,仍存有執法盲點,亦應強化運用科技有效辨識異常行為,並建立更具體之技術指引,確實落實餘土源頭管理。
監察委員強調,本案涉案基層人員違法失職情節明確且重大,桃園市政府應移請各該主管機關確實依法懲處,以正官箴;中央與地方政府亦應通力合作,補正制度破口,杜絕環保與警政貪瀆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