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政府對核四政策重大變動導致資源浪費 且能源轉型未經完整評估且未詳說明電價之影響 以及近年以火力彌補電力缺口造成空氣污染等情 監察委員包宗和、李月德及陳慶財提案糾正

  • 日期:108-03-06

核四自103年起宣布封存迄今已多年,核四資產後續處理方式與對台電公司財務影響如何?又,經濟部與行政院於105年提出114年「非核家園」及114年電力結構為「再生能源20%、燃氣50%、燃煤30%」之目標,然同時面對核四遲未商轉之電力缺口,政府如何因應,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監察委員包宗和、李月德及陳慶財爰共同立案調查;調查期間歷經106年夏季供電最為嚴峻之時期,三位委員亦持續關注。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日通過監察委員包宗和、李月德及陳慶財提出之調查報告。
三位監委指出,核電議題須以民意共識為依歸,監察院絕對予以尊重,惟多年來政府對核四政策變動造成資源浪費之情,確有疏失;此外,再生能源已為世界發展趨勢,我國亦應積極推動,惟監委認為政府所提出之能源轉型政策應有完整評估且務實可行,且能源政策涉及層面廣泛,與國家安全、民生需求、經濟發展、環境保護、國民健康及永續發展等息息相關,政府亦有責向民眾完整說明相關資訊,故提出以下5點意見糾正行政院與經濟部。
一、行政院自81年核定核四興建,興建期間數度停工、復工,工期一再展延並追加預算,歷經20餘年仍未能完工商轉,興建費用則已投入高達2,833億元,自103年起封存迄今,台電公司每年在無經濟效益流入的情形下,皆須耗費數億元於資產維護管理,經濟部及行政院對核四政策之重大變動,導致資源嚴重浪費,核有怠失。
二、新政府上任第5天,即宣布新能源政策,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20%,105年7月行政院並設定2025年能源配比(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然此限時非核(9年)之能源轉型政策,未經能源安全、能源經濟及環境影響等完整評估;嗣更於核四封存、104年備用容量率僅11.5%(經濟部101年9月17日核定目標值15%,含6部核能機組)及再生能源進度緩慢情況下,以核一1號機、核二2號機長期停止運轉方式減核,致供電吃緊(黃燈)、警戒(橘燈)天數日增,106、107年「供電充裕」天數各僅剰53、55天,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及台北市美國商會均對未來供電穩定、電價可負擔性風險「感到憂慮」,影響投資意願,顯有違失。
三、核四1、2號機裝置容量共270萬瓩,占備用容量率約6.5%,依台電公司102年長期電源開發方案(10209案),原訂104、106年7月陸續商轉,卻於103年封存,台電公司電源開發方案(10302案)規劃以火力、再生能源補足其供電缺口,惟經濟部於核四缺口亟需以火力填補、再生能源發電量成長有限情況下,讓運轉中核電機組完成大修後長期處於停機狀態,擴大核電缺口,致火力全開,火力發電占比逐年提高,106年燃煤發電增幅(2.38%)甚至高於燃氣(2.25%),造成嚴重空氣污染,確有違失。
四、提供可負擔且可預測之能源價格,對於廠商營運獲利、長期投資決策及民生物價至關重要,惟經濟部主管全國經濟行政及經濟建設事務,宣布114年完成非核家園之前,並未評估其對電價之影響,迄106年3月行政院始於「國公營企業體檢小組會議」評估,按台電公司評估結果,估計114年發購電成本將較105年增加約1,499億元,每度分攤成本增加0.5219元(含核四減損金額2,581億元分9年每度分攤金額0.11元,離岸風電年發電量按82.4億度估算,與實際躉購電量141億度有間),顯有違失。
五、依經濟部能源局「能源統計資料查詢系統」,106年度台電、民營電廠合計裝置容量39.4GW(不含太陽光電、風力裝置容量),加計汽電共生系統「尖峰保證容量」(約2GW),總裝置容量合計約41GW,扣除尖峰時廠內用電(約1.7GW),仍高於最高尖峰負載37.5GW甚多,表面上似不生缺電問題,惟實際上卻因核一、核二部分機組停機造成供電缺口(約2.25GW)、簽「尖峰保證容量」並不保證尖峰時提供發電量保證,致雖實施需量競價、節能等抑低尖峰負載措施,「尖峰備轉容量率」仍頻創新低(最低僅1.64%),仍須以火力發電填補核電缺口,造成火力電廠機組燃料限制超標,核有疏失。
此外,監察委員亦提出2點調查意見請行政院及經濟部確實檢討改進:
一、核四封存迄今,2,833億元目前仍持續帳列台電公司之資產,其妥適性迭遭外界質疑,行政院及經濟部未能積極正視,顯有欠當;又一旦將核四認列損失後恐將對台電公司造成財務危機,行政院及經濟部亦應儘速籌謀核四後續轉型相關處置以利資產有效運用,並切實督促台電公司對核四資產減損及損失認列方式妥為因應規劃,以減少財務衝擊,且對於相關專業人力進行合理安排,以避免造成多年培育之核能人才與技術流失。
二、臺灣地區尖、離峰負載落差大,供電挑戰高,為抑低尖峰負載,實施需量競價、時間電價及智慧電表等電力管理措施,均具有「削峰填谷」之積極作用,惟迄107年11月止,僅0.88%表燈用戶、11.39%低壓用戶選用時間電價,低壓智慧電表裝置進度亦遠遠落後,經濟部應確實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