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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聲明: 譴責一切形式暴力行為,呼籲落實國際人權公約

  • 日期:111-05-17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17)日針對美國南加州橘郡長老教會槍擊案一死五傷不幸事件,國家人權委員會表達無比沈重的哀痛與遺憾,並提出以下聲明:

一、譴責一切形式的暴力,並向英勇犧牲的罹難者表達敬悼,希望傷者早日康復。

二、此一不幸事件,更提醒台灣社會,必需正視長期以來,潛在於台灣社會被不當激化的分歧與對立。姑息歧視與縱容激化仇恨的言論,正是產生許多衝突與不幸的溫床。

三、為了避免再次不幸的人權悲劇事件,台灣有必要強化民主與人權教育,推動彼此尊重及理解。在落實保障言論自由的同時,也應致力於闡明言論自由負有不違反社會公義的義務。

四、鑒於台灣已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國內法化,政府應致力於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規定,禁止任何鼓吹戰爭,煽動仇恨、歧視、敵視或強暴等,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