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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未針對單側拓寬衍生之特別犧牲,以及營業房屋拆除後之生計維繫,評估給予補償或救濟,監察院促請檢討改進

  • 日期:112-03-21

監察委員:施錦芳

屏東縣政府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以單側拓寬方式,辦理屏東車站周邊光復路及柳州街拓寬改建工程,營業中之房屋幾乎全遭拆除(如後圖1)。該府針對單側拓寬衍生之特別犧牲與額外損失,以及營業房屋拆除後之生計維繫,未評估研議給予特別補償或救濟;於都市計畫規劃時,未就屏東車站改建後,是否對道路交通產生衝擊,進行調查分析與預測,亦未研擬分析其他改善或替代方案,致民眾質疑道路徵收拓寬之必要性,引發激烈抗爭,均有未當。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今(21)日通過施錦芳監察委員所提調查報告,促請屏東縣政府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於調查報告指出:
一、 屏東縣政府辦理屏東車站周邊道路拓寬工程,以優先使用公有土地為由,就光復路、柳州街與建民路(公勇路以北)等路段均採單側拓寬,固非無據,惟就該側所有權人而言因單邊拓寬導致營業中之房屋幾乎全遭拆除,財產權及工作權均蒙受鉅大損失。屏東縣政府雖依土地徵收條例給予拆遷補償,但針對營業房屋拆除後之生計維繫,該府並未評估研議如何給予救濟;又徵收補償市價查估報告書中,忽視路角地與一般土地兩者於地價、臨街情形及使用效益之差異,未於地價區段劃分及地價查估時有所區別,均有未當,殊值檢討。

二、 屏東縣政府為因應屏東車站站區整體發展需要,固於104年10月公告「變更屏東都市計畫(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第一階段)案」,針對周邊交通路網與開放空間系統進行檢討變更,然而該都市計畫變更案僅以「因應屏北鐵路高架化後交通需求」作為道路拓寬之理由,未就屏北鐵路高架化及屏東車站新建後,是否對周邊道路交通產生衝擊,進行調查分析與預測,亦未研擬其他改善或替代方案,分析各改善方案實施後對周遭地區交通影響,並與相關權利人財產權益權衡判斷,尤其所有權人數度陳情,該府仍未就爭執之關鍵問題加以深究解決,進而引發民眾抗爭,斲傷政府公信力,均有未當。

三、 屏東縣政府107年4月公告徵收屏東車站周邊光復路及柳州街拓寬工程所需用地,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權利關係人既就徵收補償價額向該府提出異議,該府卻未積極核處,逕予暫緩復議程序,自107年10月屏東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107年第5次會議保留提案後,迄今已超過4年尚未完成復議程序,且自107年至111年間,屏東縣地價總指數漲幅達6.79%,補償基準之不確定,不但影響公共工程進行,亦有違補償費迅行發放的目的,核有違失。

四、屏東縣政府雖稱系爭都市計畫就柳州街與建民路(公勇路以北)路段,係以不影響西側既有建物為界,劃設為12公尺計畫道路,惟從地籍分割情形來看,西側既有建物坐落基地及其實際臨街線,與現有道路西側境界線、計畫道路西側境界線,三者是否相符,洵有疑義(如後圖2、圖3)。為避免西側既有建物未毗鄰計畫道路,面臨無建築線之窘境,屏東縣政府允應確實檢討釐清,以維人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