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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教育部實施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措施現況,經查教育部與各地方政府辦理相關視導工作,22縣市未完全合格率平均達58.78%,僅有8縣市低於50%,且私立國中更高達73.53%。教育部因長期政策督導不力,僅以每年定期抽查訪視、專案輔導為主,未就地方政府訪視結果建立勾稽與合作輔導機制,對政策執行之研究與評估不足,故「借課嚴重」、「暑假及課後輔導上新進度」、「強制學生參加課後輔導與暑期輔導」、「公開學生排名」、「未依規定常態編班」等牴觸教育理念之結構性問題持續存在,致教學不正常成常態,損及學生多元學習、身心健全發展與公民能力養成等基本權益,涉有嚴重怠失。監察院通過葉大華委員提案,糾正教育部。

  • 日期:110-10-18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10年10月14日通過葉大華委員提案,就教育部實施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措施,因長期政策督導不力,針對各地方政府落實教學正常化之督導作為,僅以每年定期抽查訪視、專案輔導為主,未就地方政府訪視結果建立勾稽與合作輔導機制,且對政策執行之研究與評估不足,故「借課嚴重」、「暑假及課後輔導上新進度」、「強制學生參加課後輔導與暑期輔導」、「公開學生排名」、「未依規定常態編班」等牴觸教育理念之結構性問題持續存在於國中校園,致教學不正常成常態,損及學生多元學習、身心健全發展與公民能力養成等基本權益,涉有嚴重怠失,糾正教育部。

監委葉大華調查發現,教育部自100年即推動教學正常化業務,現訂有「編班正常化」、「課程規劃及實施正常化」、「教學活動正常化」、「評量正常化」四大督導要項,惟106至108學年度全國未完全合格率達58.78%,22縣市中僅有8縣市未完全合格率低於50%,且私立國中未完全合格率高達73.53%,較公立國中56.51%更為嚴重;另105年至109年各地方政府受理民眾相關檢舉共計406件,除案件數未有減少趨勢外,亦多有相同學校一再遭受檢舉,其中僅11件議處失職人員。各國民中學被訴不符規定等爭議樣態反覆發生,顯示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長期督導不力,現行教育部針對各地方政府落實教學正常化之督導作為,僅以每年定期抽查訪視、專案輔導為主,並未就地方政府訪視結果建立勾稽與合作輔導機制,對相關政策執行之研究與評估不足,致後續改善效果不彰,使教學不正常成常態,而須持續推動教學正常化政策,洵有嚴重怠失。

調查報告指出,有關借課部份,各縣市「依課綱及課表之規定排授課」項目符合率,完全符合者共計占64.52%,顯示約有三分之ㄧ國民中學仍有精進空間,其中以新北市、嘉義縣、嘉義市借課情形最為嚴重;另私立國民中學違規借課情形較公立學校嚴重,完全符合規定者僅占40.55%。另據本院問卷施測結果顯示,約四分之ㄧ學生有被借課之經驗。借課問題長年未解,除考試領導教學、科科不等值等現象外,在於師資人力結構未健全、專長領域教師不足、未依專長配授課,各級政府也未嚴格考核違反教學正常化主事者等結構性問題,均損及學生基本人權及受教權益,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應就108課綱實施後如何補足專長授課師資、強化非專長教師培訓,以及嚴格把關違反教學正常化主事者等問題積極檢討改進。

此外國民中學利用課後輔導或暑期輔導時段教新進度,變相迫使學生就參加與否無選擇餘地,違反教育公平正義理念,也侵害到學生多元學習及休閒權益。據本院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近四分之ㄧ(23.23%)學生有「課後輔導會教新的課程進度」之經驗,寒暑假學藝活動亦有類似情形;而教育部未將「充分尊重學生本人意願及不得強迫參加課後輔導」之意旨及違反效果明確納入相關規定,僅以函釋行之,各地方政府亦有督導未盡確實之失。

報告指出,國民中學利用早自習、午休、留校自習等時段進行考試測驗等情形普遍,不當增加學生課業與學習壓力,近五成學生(47.73%)有「早自習、午休或打掃時間曾用來上課或考試」之經驗。據諮詢學者專家意見表示,依相關要點得對違規者重罰或考績不得考列甲等,但並非最佳處理方式。建議應進行研究,探討考試時間與成績表現之關聯性,教育部允應就「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訂定早自習等非學習活動時間,是否能進行學生成績評量進行規範。

除上述考試壓力沉重之外,部分國民中學仍有公布學生測驗成績或排名等違規情事,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之規定意旨不符,並未注重學生身心發展、個別差異、文化差異及核心素養內涵,以兼顧保密及尊重隱私等評量原則,容有檢討空間,教育部允應會同各地方政府督導所屬各校落實相關規定。

調查報告指出,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學「常態編班」政策近30年,惟國民中學未依規定常態編班之違規情形仍屢見不鮮,仍無法實現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教育公平理念。106至107學年編班及分組違法查處有案者計29件,104學年度起並有6校遭扣減補助款,公、私立國中除於新生編班作業多有程序之缺失,亦有以多元能力班級之名進行能力編班之作法,教育部與地方政府相關處理態度亦未見一致,亟待檢討策進並落實有關規定。

葉大華委員表示,教育部辦理教學正常化視導工作,未見對學生進行政策說明或邀請學生代表參與等作為;另各地方政府中僅4個縣市採當日通知受訪學校,如均確實依規定辦理,訪視流程規劃、29項應備佐證資料,顯難有於時限內妥適因應之可能性,恐影響學校教學及校務運作且加重行政業務,而部分地方政府之訪視通知時點及流程則有無法切實瞭解各校實況之虞,故專家學者建議落實學校行政工作專職化,由公務人員辦理,可有效解決部分教學正常化問題。

調查報告亦指出,臺北市、新北市106年至108年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訪視未完全合格率達分別為72.20%及98.97%,並有學校未依課綱、課程計畫及課表排授課、未依師資專長配授課、留校時間過長情形嚴重、強迫學生參加課後輔導及夜自習至9時30分、留校進行考試並登記成績等應改善事項,顯示縣市政府督辦教學正常化業務容有精進空間。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允應強化教師、家長及學生教學正常化觀念之認知,並就相關視導機制及政策落實情形積極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