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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悲劇不再發生」 年節假期旅遊活動多 高齡銀髮族駕駛前請多思量 守護交通安全 是您我的責任

  • 日期:109-01-23

我國早已成為聯合國衛生組織定義之高齡社會,有鑑於隨著年齡逐漸增長,部分高齡駕駛人可能會出現肢體反應變慢、認知功能退化等現象,進而影響駕駛行為,引發交通安全等問題。交通部為維護高齡駕駛本身及其他民眾的安全,特別於106年7月1日推動「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

 

經蒐集分析國外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交通部原規劃年滿75歲駕駛人必須通過體格檢查及認知機能檢查,方可繼續領有較短效期之駕駛執照。惟交通部竟同意公路總局「簡化行政」之理由,最後僅以方滿75歲之入門銀髮族駕駛人,作為「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之換照對象,而已逾75歲之大宗銀髮族駕駛人則無須篩檢,如發生交通違規被記點或吊扣駕駛執照等行為時,始進行輔導管制。換言之,交通部放任年逾75歲高齡駕駛人在未經體格檢查及認知機能測驗之情況下,仍可繼續持有駕駛執照並進行駕駛行為,此舉恐危及高齡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爰此,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前於108年1月8日通過監察委員尹祚芊、楊美鈴、楊芳婉提出調查報告,提案糾正行政院,並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進。

 

惟據交通部108年8月函報本院資料(詳下表),「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實施前已逾75歲之汽車駕照人數(295,844人)是實施後才滿75歲者(88,623人)之3.34倍,但其A1類(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事故件數、A2類(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事故件數及肇事件數,卻是該方案實施後才滿75歲者之13倍、5.26倍及5.3倍,依循計算機車的部分,亦是相同情形,顯示「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實施前已逾75歲未被納管之汽、機車駕駛人,其交通肇事嚴重度遠高於實施後已滿75歲被納管的銀髮族駕駛人。

 

交通部為公路法令之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政策制定與督導所屬落實依法執行,責無旁貸,惟交通部卻以「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實施後年滿75歲之高齡駕駛人設有3年(109年7月)之換照緩衝期,並執著於10年後逾75歲駕駛人納管率將達9成,幾近於全面納管為由,對於「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實施前已逾75歲駕駛人之駕車行為,已嚴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問題,置而不論,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