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
齊柏林導演102年「看見臺灣」紀錄片上映後,清境農場問題曾引發廣大重視,監察院於104年底就清境地區民宿管理及違章建築處理展開調查,並於106年提出糾正,南投縣政府即辦理「清境地區旅宿業建築物周邊安全檢查作業」,至今已逾十年。田秋堇、蔡崇義監委立案調查發現,根據該安全檢查作業,清境地區民宿多數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且位於「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地區」,在強降雨或地震威脅下,存在安全風險。
南投縣政府雖依「加強山坡地住宅安全維護執行要點」辦理「清境地區旅宿業建築物周邊安全檢查作業」,惟歷年來不僅在「列管家數」與「安全檢查作業家數」間存在落差,且111年以後查勘發現未登記及陸續核准登記者,多未納入安全檢查作業,明顯輕忽清境地區旅宿安全,核有缺失。
2位監委表示,清境地區乃我國熱門觀光景點,南投縣政府為瞭解清境地區旅宿業建築物所存在的地質安全風險,以公帑委託廠商進行勘察評估,完成「南投縣政府辦理清境地區旅宿業建築物周邊安全檢查作業成果報告書」,並依評分標準劃分為A(有立即危險者)、B(現況有局部缺失)、C(現況無顯著缺失)等3級。根據成果報告書顯示,清境地區C級(無顯著缺失)之業者,僅占約1成,且C級家數逐年減少,然消費者對此皆無所悉,毫不知情。
本院基於維護公共安全及消費者知情權,多年來曾多次函請縣府主動公開該安全檢查作業分級成果,惟該府屢次回函拒絶,致消費者對攸關其安全之訊息毫不知情,縣府確有疏失。
本院調查期間諮詢專家學者認為,「清境地區旅宿業建築物周邊地區安全檢查作業」成果報告,乃縣府委託專家進行勘估調查所得之成果,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由政府機關編列預算委託專家、學者進行之報告」自屬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且據該法第18條但書,只要攸關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或公益的政府資訊,即應主動公開。是故,2位監委認為,南投縣政府應儘速依法公開清境地區旅宿業安全檢查作業分級成果,以保障民眾選擇安全旅宿的知情權及公共安全。
又,「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於本院約詢時表示,鑒於對清境地區旅宿業災害風險的管控,建議應建立撤離、疏散之應變機制,並定期演練等。本院諮詢專家學者認為,應優先考量前往休憩的民眾生命安全,建議位於地質敏感、災害潛勢地區被歸為B級之旅宿業,應依周邊環境條件提出相關緊急疏散、防災或救災配合計畫,並至少每年演練一次。(清境地區114年已無A級業者)
調查報告並指出,我國地震頻仍,且在極端氣候下,颱風暴雨加劇,對位於地質敏感、災害潛勢地區之旅宿業,交通部觀光署為觀光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允宜研議「旅宿業建築物周邊安全檢查作業」現況有局部缺失(B級)者,促其落實各項監測管理,建立撤離疏散、防救災等應變機制,並定期辦理演練,對有立即危險之A級業者,宜輔導其改善或停業,以保障旅客安全,確保觀光產業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