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缺藥問題危及民眾健康 衛生福利部有無落實執行缺藥通報機制及積極處理解決 監察委員林國明、蕭自佑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12-03-07

監察委員:林國明、蕭自佑

為強化我國藥品穩定供應機制,解決缺藥問題,衛生福利部發布新聞表示已擬定短中期策略。惟據該部公布各類缺藥品項,包括便秘、腹瀉、止痛、抗生素、降血壓、降血脂等藥物均出現短缺,其中固有其他替代藥物可以替補使用,但有些藥物例如急救插管藥物Cisatracurium面臨嚴重缺貨,危及肺炎重症患者之生命。而患者持有慢箋,已經付費,竟無法領取藥物,嚴重影響民眾用藥權益及身體健康。監察委員林國明、蕭自佑對此表達高度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依據藥事法第27條之2規定,藥商持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為必要藥品之許可證,如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該藥品之虞時,應至少於6個月前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通報;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藥商之事由,而未及於前述期間內通報者,應於事件發生後30日內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通報。究竟衛生福利部有無落實執行上開通報機制?是否積極處理解決藥品供應短缺問題?相關人員有無怠惰失職情事?事涉民眾健康權益之維護,皆有深入調查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