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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發生志工鞭打身心障礙院生事件,監察委員王幼玲申請自動調查,並分別於110年2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24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接受受害者陳情

  • 日期:110-02-17

據訴,桃園市「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為收容身心障礙者、更生人、弱勢者的「共生家園」,但無照顧機構立案,在107年發生志工鞭打身心障礙院生之事件,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於108年2月評估不成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5條第2款身心虐待,惟涉案志工於108年5月被桃園地檢署起訴,後經法院審理判決傷害罪。究竟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的評估,為何與刑事司法的調查和判決有如此差異?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有無善盡主管機關職責,監督管理照顧身心障礙者的服務單位,並確保身心障礙者身心不受虐待等情,均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爰監察委員王幼玲申請自動調查。
 
為確保身心障礙者接受照顧服務的權益,監察委員王幼玲將分別於110年2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24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接受受害者或其家屬到院陳情,以進一步瞭解其他院生遭受虐待之情事,如欲出席者請於2月2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先向本院監察調查處鄭調查員聯繫(02-23413183分機825),以利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