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女大生險遭擄 臺南市警方未依法受理報案 校方亦怠於進行校園安全通報 肇生治安防制漏洞 監察委員張菊芳、陳景峻、林國明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9-11-05

據報載,臺南市某大學陳姓女大學生,於109年9月30日在學校附近之黑暗便道,險遭歹徒擄走,當日女大學生即向警方報案。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竟認為是惡作劇,未依規定開立報案三聯單,後雖查出涉案車號,也無進一步偵處作為;又女大學生報案後,隔日已通報該校,惟該校未依規定進行校園安全通報;另案發現場路燈自半年前即不亮,雖經民眾屢次向臺南市政府反映,遲未見該府積極處理,肇生社會治安死角及校園安全漏洞。監察委員張菊芳、陳景峻、林國明表達高度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究竟現行警方通報犯罪機制與流程之管控,有無應予檢討改善之處?該府路燈維修通報處理情形為何?該校實施校園安全通報之程序及稽查機制?內政部警政署及教育部有無善盡主管機關之監督考核責任?相關人員辦理本案有無違法失職情事?均有詳加調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