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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未積極推動遊說登記制度,致成效不佳 監察委員王幼玲、施錦芳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9-08-13

遊說法規定,遊說者意圖影響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直接向被遊說者表達意見之前,應作申請登記,惟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遊說法自96年8月8日公布實施至109年6月底止,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受理之遊說申請登記案件,總計僅424件,似未能反映實際遊說情形,各界質疑遊說法形同虛設。監察委員王幼玲、施錦芳對遊說法登記制度之落實不力,表達高度關切,爰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遊說法在中央及地方的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之執行成效不彰,究其原因為何?遊說者、被遊說者及其所屬機關,於辦理申請遊說登記時,面臨哪些問題?內政部為主管機關,有無檢討相關法規規範,是否完備?有無積極推動落實遊說登記制度,以落實「防止不當利益輸送,確保民主政治參與」之立法目的?相關疑義,實有深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