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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公共建設一再流標 監察委員陳慶財檢視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採購預算編列制度並提出建議

  • 日期:108-12-20

 有鑑於國內多項重大公共工程執行效能欠佳,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召集人陳慶財委員今(20)日巡察行政院時,就「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採購預算編列之檢討」發言。陳委員指出我國標竿型公共工程常因預算所限、造價偏低,屢生流標情事,未能如期如質發揮建設效益,連帶影響國家經濟競爭力。
 
監察委員陳慶財表示,現行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採購預算編列制度存有若干問題,亟待檢討改進。首先是政府預算編列參採之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偏離市場行情,且未能考量區域性差異,以單一金額為預算編列依據,無法適用於臺灣各地工程;此外,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未考量專業需求,且現行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有不符市場行情現象;又政府採購資訊未即時更新,無法反映實務作業之需求。
 
陳慶財委員接著提及,國內採國際競圖之重大公共工程流標情形頻傳,推動不易之原因主要為整體預算不足,以及施工標多採最低標所致,未能達到創新與國際級建設之原旨。例如進行中的淡江大橋歷經7次流標才決標,總經費大幅提高;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與臺中國家歌劇院歷經多次流標、調整經費後才得以完工;臺北藝術中心(第2、3標建築主體工程)與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工程亦因相同原因肇致工程延宕,建設效率不如預期,而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建設一再流標,影響航空長遠發展,皆是例證。
 
為了健全政府公共工程採購環境,監察委員陳慶財認為,行政院允宜督促所屬滾動檢討採購案件預算編列之參採依據,包括基準表及技術服務範本,並針對「國家級」、「標竿型」重大公共工程預算編列,建立切合實際的彈性合理檢討機制。同時為有助於我國公共工程與國際接軌,宜加強國際競圖案件之管理與輔導措施,建立完善推動機制,及鼓勵工程採購機關靈活善用決標策略,提升創新動能。
 
此外,監委陳慶財十分關切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推動進度,並以新加坡新樟宜機場、丹麥哥本哈根國際機場皆屬世界級設計為例,表示我國第三航廈既已評選出頂尖國際團隊之出色設計,行政院允宜考量國人期待,督促交通部衡酌公共工程之合理預算,提高誘因,以吸引優質廠商參與國家重要公共建設,儘速讓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邁入正軌。
 
語末,召集人陳慶財委員再次呼籲政府重視我國公共工程經費偏低,預算編列不合理,致推動不易之問題,希望行政院綜整各方意見,檢討現行規範不符實際需求之處,以提升國家經濟發展與競爭力。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表示,針對流標原因,該會已進行瞭解,並將以全生命週期概念,從預算編列及工程設計之源頭進行檢討改善。
 
交通部部長林佳龍續就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問題說明,表示該工程涉及勞動力不足與法規限制等諸多面向亟待處理,該部亦要求桃園機場公司在符合國際競圖設計基本理念,及確保安全、美觀等原則下,做好檢討工作,並預計在明年2月前提出解決方案,期能順利招標成功。
 
    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總結表示,請交通部就委員所提個案缺失進行檢討改進,另在預算編列制度上,亦請主管機關詳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