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監察委員陳小紅關切再生能源發展政策規劃,並就相關議題提醒政府有關機關預加省思

  • 日期:108-12-20

監察院今(20)日巡察行政院,陳委員小紅關切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並代表該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就「再生能源發展政策規劃相關議題之省思」議題,發言表示:
 
「再生能源」的發展不囿關乎創能,尚包括儲能、輸能、節能等諸多技術與管理介面,更與產業國際競爭過程之「綠色」標準,如2014年為因應氣候變遷於紐約所簽定之RE100(make the commitment to go 100% renewable)等息息相關。而我國能源政策於各項再生能源目標值之設定是否合理?宜否務實調整?配套措施確切到位之合理時程規劃究應為何?等情,前業經調查完竣,調查報告即已指出政府在發展再生能源上有關創能之相關問題;此次不再討論朝「再生能源」方向發展之適切性,擬針對「再生能源」現況發展過程中尚待補強處切入;蓋因能源政策牽涉之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著實多元,舉凡政府各相關部會、業者(如開發商及供應商)和一般大眾等,確需有全方位的思維。
 
陳委員首先指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本(108)年4月份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後,明定「用電大戶」需設置一定容量的再生能源設備、儲能設備或是購買再生能源憑證,否則須繳納代金等四種方式以促進綠能發展。惟對「用電大戶條款」,不僅國內業界有意見,歐洲在台商務協會(歐洲商會)亦有不同看法。究用電大戶購買綠電辦法延宕之原因為何?是否延宕再生能源機制及交易制度建置?若業者選擇繳納代金,是否有礙再生能源發展?如何誘使業者選擇自己建置發、儲電裝置,或是購買綠色憑證以鼓勵他人設置綠電,政府應全盤周延規劃,預為綢繆。
 
另再生能源憑證核發及交易方面,據經濟部表示,截至108年9月底,憑證案場共計99家,發行張數71,089張,交易共149筆,共3,515張,占整體憑證不到5%,此係短暫現象或隱含潛在困難?相關因素為何?購買綠電辦法時程延後,勢將影響綠電憑證交易平台,而真正的綠電交易尚未開始,依照目前的數據,綠電憑證市場供不應求,如何讓需要買綠電憑證的業者都能購得,就未來新的綠電憑證交易平台,經濟部是否有全盤掌握及因應之道?均有待釐清。至於身為國營企業的台電公司,在政府積極發展再生能源之際,如何做好開發和建設再生能源的角色,至關重要,面對投資(尤其是外商投資)與穩定供電間,政府主管機關之政策拿捏,及速賦予台電公司適切之定位,確已刻不容緩。
 
在儲能設施與智慧電網之建構方面,陳委員表示,為推動能源轉型,政府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20%,其中又以太陽光電和離岸風電為大宗,惟再生能源對電網的影響,包括日間太陽光電較多,冬季風電增加的不穩定性,以及再生能源發電時,在極短時間內發電/出力的大幅度變動等特性;亦即再生能源的供電有時間性、波動性和間歇性等先天限制,從先進國家的經驗看來,需要搭配輔助服務及儲能方案,方能避免發電過量時發生「棄風棄光」的浪費情事。而綜觀我國目前在發展再生能源後的智慧電網建構、電力調度及儲能設施上,相關技術及建置進度明顯落後,主管機關確應嚴肅正視相關問題,及早規劃因應為宜。
 
另在健全綠色金融作業方面,為順應綠色金融之國際發展趨勢,並配合我國非核家園、能源轉型、環境減排等重大政策,行政院於106年核定金管會所提之「綠色金融行動方案」,該會已先後採取資本市場籌資、銀行授信及保險資金投資三管道力挺綠能發展,惟陳委員指出,為扶植本國業者也能有參與綠電開發機會,未來相關的融資即益形重要,而如何避免利益壟斷提供全民參與機會(如歐洲的公民電廠等)亦待未雨綢繆,以免僅造福少數財團甚或外國業者。
 
此外,金管會鼓勵金融機構(本國銀行、保險業)對綠能產業辦理授信,擴大赤道原則適用範圍,並鬆綁銀行授信及籌資規範,以協助離岸風電等資金需求龐大之再生能源業者取得融資;另呼應蔡總統近日出席「台北金融科技展開幕典禮」致詞時提及「成立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以及國發會及經濟部擬規劃再生能源信保基金等,陳委員提醒,應注意綠色金融商品融資之風險管理,因有「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後,一定程度上,可能弱化原有由一般金融機構把關建立起來的融資審核機制,且鑑於過往政府曾強力推動的兩兆雙星產業,最後出現「四大慘業」的狀況,為免政策出現誤判可能,甚或衍生更多長期投資爭議,不可不慎。
 
而有關國內第三期風力發電之區塊開發方式,目前開發時程似尚未作最後敲定,如何穩健行遠,務實推動,也是政府主管機關需務實以對之課題;另,陳委員表示,無論是在台灣或全球,再生能源發展已是勢不可擋的趨勢,甚至正逐漸取代傳統發電方式,然觀察日、德、法等國推動能源轉型時,均會參考國內民情與國內外能源供應情勢,而作出動態彈性的調整與規劃,並追求能源的安全與多元化(含地熱開發、廢棄物處理及新能源車輛之推展等),而非偏執地倚靠天然氣、燃煤或再生能源。近日再生能源大國德國爆發因民眾反對繼續開發離岸風電致發電量不符預期;歐盟理事會備忘錄與甫落幕於西班牙馬德里召開之氣候高峰會議重新確認核電在能源安全及減碳救地球的正面角色等情,似均可提供我們對總體能源政策的再省思。
 
最後,陳委員強調,對於再生能源的發展,現階段國內多數討論仍偏重於投資報酬率,能否達到如平台業者標榜之預期水準等面向,惟在積極發展再生能源之際,政府主管機關除應檢視國內再生能源的電網建置、電力調度與儲能設施是否確實到位外,更須留意綠電「看天吃飯」的高風險特質,若遭遇如風災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電廠抗災能力如有不足,恐導致相關投資瞬間化為烏有,或衍生更多投資爭議。其他如倉促的供應鏈國產化規範,可能導致風場建設的遲延及安全性問題,並影響本地供應商蘊育在全球風場建造市場中成功所需的競爭力。
 
能源轉型涉及創能、儲能、輸能、節能等諸多層面,除技術介面外,尚牽涉金融/資金和生活方式的調整與改變(如交通方式、垃圾減量等),除需各相關單位(經濟部、金管會、環保署、農委會、財政部、交通部、國發會等)之密切配合外,更有賴人們生活方式與價值體系之重構。日昨公布之氣候變遷績效指標,我國排碳績效總排名全球倒數第三,甚至不如對岸之相關報導,突顯能源轉型政策尚存極大的精進空間。而面對日熾的氣候變遷,行穩致遠、上下一心方期有成。
 
經濟部沈榮津部長回應,政府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20%的目標,目前雖僅達4.5%,惟該部按規劃期程逐步進行中;綠電開發涉及台電公司、開發戶及用戶三者關係,該部刻正積極溝通,期取得彼此平衡;用電大戶綠能比例需回應國際社會,善盡國際供應鏈成員職責,另歐洲商會相關建議,該部已積極溝通;台電公司面對自由化,未來將進行妥適調整;智慧電網及第三期區塊風電部分,該部亦將穩健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