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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祥法官彈劾未通過,提案委員王美玉、方萬富表示尊重

  • 日期:108-09-17

針對司法院移送陳志祥法官疑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案,監察院於9月3日進行彈劾審查會,有12位監察委員參加,投票結果6票成立6票不成立未過半數,彈劾不成立。對此,提出彈劾的監委王美玉、方萬富表示尊重審查會的決議。
 
陳志祥法官是基隆地方法院的現任法官,先前兼任司法院職務法庭法官,也就是前法官陳鴻斌再審案的受命法官,他在107年婦女節宣示判決後的3月12日至13日,前後8次接受廣播或電視採訪,引發批評及各界譁然。法官協會首先請求對他評鑑,接著司法院及民間司改會也請求對他評鑑,經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並建議申誡一次,送監察院審查。提案委員依調查所得事證提出彈劾案,但沒有通過。
 
監委王美玉、方萬富表示,監察院是合議制機關,每位委員都是獨立行使職權。本案是社會矚目案件,彈劾沒有通過;但對於案件所涉及法官遲交判決、法官接受媒體訪談內容逾越判決或評議結論、職務法庭評議方式,以及監察院對法官評鑑委員會送審查案件,彈劾未通過,司法院能否作職務監督等制度問題,均攸關司法公正及民眾對司法的信賴,將在調查報告中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