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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舉行111年度工作檢討會議,院長期許提升監察院績效及強化人權保障工作,不負外界期待與信賴

  • 日期:112-01-05

監察院今(5)日舉行111年度工作檢討會議,監察院陳菊院長表示,希望藉由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提升本院績效,貼近人民的期待與需求,強化人權保障工作推動,以符臺灣社會對本院的期待與信賴。

院長亦表示,本次工作檢討會議是第6屆監察委員上任以來,第三次舉辦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感謝大家過去一年的努力,期許持續扮演好監督政府角色,檢視各項政策對人權帶來的影響跟挑戰,期待臺灣社會清廉善政,讓人權獲得充分保障,建立美好公平正義的社會是所有人的共同目標。

會議召開前,院長、副院長、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各一級單位主管合照留念,院長表示,感謝大家過去一年來的努力,期許大家再接再勵,共創新局,並祝福新年快樂,闔家平安,兔年揚眉吐氣。

本次工作檢討會議分別由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召集委員王美玉、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林文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集委員蘇麗瓊、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施錦芳、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浦忠成、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召集委員王麗珍、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郭文東、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榮璋、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等,一一報告111年度工作成果。

秘書長朱富美報告111年度院務工作,包含公布糾彈審查會請假及迴避委員之名單、修法通過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之申報資料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舉辦「新時代監察與人權案件調查研討會」、舉辦協查人員訓練營、參與第34屆國際監察組織澳紐及太平洋區域年會暨紐西蘭監察使公署60周年慶、參與第26屆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FIO)年會、發行《監察院90周年英文特刊》、建置「網路預約臨櫃陳情服務系統」及「政治獻金網路申報系統暨管理系統」、更新院區及維護古蹟工程等;並持續強化數位創新、資安升級、公眾溝通、國際交流等工作。朱秘書長亦表示未來仍將繼續精進相關行政作為,如精進陳情數位服務、厚實跨域調查職能、力行陽光法令業務、拓展國際監察交流、推動檔案及會議室數位化及增強資安防護環境等。

監察院7個常設委員會、國家人權委員會及審計部分就工作概況、工作績效、工作檢討重點及未來展望等提出報告,並提出各項檢討及改善建議,亦對其自身職掌提出各項策進作為及計畫,也將持續掌握社會趨勢、國際現勢,正視目前國家所面對的困境及挑戰,善盡職權,有效監督政府善治,提升自身職能,俾求精益求精。

監察院111年度職權行使績效如下:

一、人民書狀收受:111年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14,179件,需進一步查處的案件為1,605件。收受人民書狀中,司法及獄政類達5,421件,占38.2%,位居第一;其次為內政及族群類3,614件,占25.5%;第三係社福及衛環類1,369件,占9.7%,取代110年居第三之財政及經濟類,司法正義仍為民眾首要關心議題。

二、調查:111年核派調查案件計231案,其中自動調查案147案、委員會決議調查81案、院派調查3案,參與調查之委員計597人次、協查人員計343人次,平均每案之調查委員為2.6人,協查人員為1.5人,均積極掌握時效,期能迅速回應民眾期待。

三、糾正、糾舉及彈劾:111年總計成立糾正案108案、函請改善案250案,各機關函復處理結果,行政機關自行議處人員達145人;111年成立彈劾案27案,彈劾53人。111年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之彈劾案27案,其中審理中(含上訴審)23案、停止審理2案、已判決2案

四、巡迴監察:111年中央機關巡察計41次,提出意見計877項;巡察地方機關計32次,收受人民陳情案件計199件。

五、審計相關業務:審計部111年函報機關人員有關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效能過低及未盡職責情事等案件之處理情形報告案,計163件,其中據以派查有29件;審計部提供函報案件,或監察院引據該部審核資料成立糾正、糾舉及彈劾案,計32件。監察與審計職權充分合作,確實追究違失機關之行政與財務責任。

六、廉政業務:111年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9,897件;111年受理各機關團體迴避彙報前一年度迴避情形計1,365件;另受理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申報計713案;111年廉政案件裁罰處分計1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