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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訂於12月28日由院長率領監察委員巡察行政院

  • 日期:109-12-25

監察院訂於109年12月28日上午9時,由院長陳菊率領監察委員巡察行政院。本次巡察行政院,將由行政院院長蘇貞昌率相關部會首長,就該院109年施政重點工作及預算執行情形進行簡報,再由陳院長針對監察院109年調查、彈劾、糾舉、糾正、審計等職權之行使結果,作綜合性說明,期使行政院重視監察院所提各項議題及意見,督促各部會進行研究改進,並列管追蹤,切實解決社會關注之問題,以符合人民期望。
 
本次巡察行政院,主要針對社會關注的通案性議題提出詢問,包括:本院常設委員會代表所提:「從石木欽案看『檢警風紀』與『權貴司法』」、「移工寶寶在台之身分及居留權之檢討」、「政府推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與該組織大會與相關會議策略作為之檢討」、「國防軍備採購缺失之檢討-以經管歷練為中心」、「我國對於福島式核災救災評估及因應」、「政府轉投資事業官股持股比率最高卻未掌握實際經營權,如何維護公股權益」、「私校退場及師生權益保障問題之檢討」、「新南向教育政策發展之成果及檢討」、「遙控無人機管理及運用之檢討」、「傳播產業公平競爭與管制之檢討」、「司法科學鑑定制度之檢討與展望」、「強化改善矯正機關醫療狀況,提升監獄醫療品質及收容人醫療人權,並研議確認司法精神醫院的定位」等問題;以及4位委員,對於「從監察院看陽光四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尚待落實,遊說法尚待補強」、「『法令—事實—機關』—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目前各地方檢察署寄發傳票,並未以掛號郵寄,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61條、第62條規定之情形。」、「防制三歲以下幼兒遭受虐致死措施之續追」等議題個別提出口頭詢問。
 
這些議題將由蘇院長及各相關部會首長就重點項目提出說明,也將在會後以書面詳實說明回復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