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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哲 副院長

劉哲
劉哲 副院長
屆次:第1屆
任期:36年10月27日至43年01月06日
學歷
  • 北京京師大學堂文科畢業
經歷
  • 歷任吉林法政專門學校校長,兼吉林教育會會長,被還為參議院議員,民國十六年任教育部總長、兼國史館副總裁、及北京大學校長,逾年任東北政務委員、兼哈爾濱中俄工業大學校長,九一八後,任外交委員會委員、冀察政委會常務委員,抗戰時期,歷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國民政府委員、懲戒委員會委員、監察院副院長,行憲後,當選監察院監察委員,仍被選任為監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