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年02月03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2/02/03 下午 04:09:12

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受理允能離岸風場陸上變電站使用執照之申請,其中四湖變電站僅使用1個月15天即取得使用執照,惟設計、強度、規模尺寸大小均相同之臺西變電站,取得天數長達2年3個月25天,顯未依據該府辦理使用執照標準作業流程執行,確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