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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年10月26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0/10/26 上午 10:58:45

公告糾正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大學生A女命案發生前,同校學生B女於109年9月30日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所屬大潭派出所報案說明險遭梁育誌摀住口鼻,強行拖走,承辦員警未依規定受理報案程序,未開立報案三聯單、未製作筆錄,亦未記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而未留存任何報案紀錄等,均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