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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年03月31日
  • 最後修改日期:109/03/31 上午 11:08:40

公告監察委員楊美鈴、蔡培村就國立交通大學教授林顯豐於102年8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兼任該校生醫工程研究所所長期間,自106年9月7日至107年12月11日兼任氣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共計1年又3個多月,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事證明確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