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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調查報告
案  名: 苗栗縣三灣鄉前鄉長温志強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
審議日期: 115/04/21
公告日期: 115/05/05
字  號: 115內調0017
案  由: 王麗珍委員、蘇麗瓊委員調查,據苗栗縣政府114年7月11日函報,該縣三灣鄉前鄉長温志強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4年5月22日114年度上更一字第1號刑事判決有罪,爰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4條規定,送請本院審查等情案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本案文件: 調查意見上網公布版.docx 調查意見上網公布版.pdf
其他案文: 糾正
新聞稿/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