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類  別: 調查報告
案  名: 祥暉集團偽造照顧服務員證書案
審議日期: 111/04/21
公告日期: 111/04/27
字  號: 111國調0005
案  由: 蔡崇義委員、王幼玲委員調查:○○集團(○○服務企業社、桃園市○○勞動合作社、○○顧問公司),涉嫌偽造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書及長期照顧人員證件,讓未具照顧服務員資格的員工違法從事照顧服務工作承攬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新竹分院、國軍桃園總醫院清潔及照顧服務員勞務,總得標金額逾新臺幣2.8億元,且○○集團涉嫌未依法加發加班費,也未據實投保勞健保。相關機關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國防部是否有依照《長期照顧服務法》之規定,審查是否由具資格、在長期照顧機構登錄完成的長期照顧人員提供服務?且有否調查長期照顧機構不得容留非長期照顧人員提供服務之情事?又○○集團承包的是公立醫院標案,是否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規定,是否有因偽(變)造證件而將○○集團列入停權黑名單?其餘公有長期照顧機構是否有確實審查具資格、在長期照顧機構登錄完成的長期照顧人員提供服務?均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111國調5)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公布版)調查報告(祥暉案)(111國調5).docx (公布版)調查報告(祥暉案)(111國調5).pdf
其他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