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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糾正案文
案  名: 臺中市政府停辦東勢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學校疑似涉有違失等情案
審議日期: 110/10/14
公告日期: 110/11/19
字  號: 110教正0006
案  由: 林國明委員、賴鼎銘委員提:臺中市政府於因921地震導致校舍損毀及地層滑動之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舊校區,辦理「實驗教育複合園區十二年一貫公辦民營實驗教育學校」案,未完成可行性、先期規劃及相關安全性評估,即發包辦理第1、2期工程,不僅虛擲公帑新臺幣1億1,602萬餘元,且於公告核准委託財團法人海聲人智學教育基金會辦理該實驗教育學校後,遲未依法於1個月內簽訂行政契約,復歷時1年7個月後,竟於109年7月以「該基地潛藏安全風險疑慮」等事由,公告廢止該委託案,並片面認定本案停辦並未影響受委託人權益,嚴重斲損政府公信,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0教正6)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實驗學校糾正案文_委員會(上網公布).docx 實驗學校糾正案文_委員會(上網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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