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案 名: |
省道臺1甲線與臺4線交叉路口徵收案 |
審議日期: |
110/07/08 |
公告日期: |
1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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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0內正0008 |
案 由: |
施錦芳委員提,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桃園市政府於77年間辦理「省道臺一、四線經桃園縣龜山鄉、桃園市都市計畫區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工程徵收土地計畫案」,未善盡需用土地人及徵收執行機關職責,致一再遺漏徵收省道臺1甲線與臺4線交叉路口部分道路用地及相關地上建物;公路總局嗣後更對案內漏未一併徵收之地上建物權利人訴請拆屋還地並給付不當得利、土地租金,而有違土地徵收法制;另內政部對於公路總局迄未依徵收計畫拓寬道路等情,不思妥善督促處理以解民瘼,卻對被徵收人以該路口無拓寬需求而提出之廢止徵收等諸多行政救濟案逕自否准,而未能深入探究民怨之所在,亦有失土地徵收中央主管機關之職責與客觀立場,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桃園區中路段土地徵收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版).docx
@桃園區中路段土地徵收案糾正案文(上網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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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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