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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糾正案文
案  名: 高速公路地磅作業案
審議日期: 110/03/09
公告日期: 110/05/26
字  號: 110交正0002
案  由: 王麗珍委員、賴振昌委員提,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地磅站之違規超載,其中未有員警到場而未予取締之案件,因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與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之認事用法存有極大差異,肇致上述超載未取締案件一再發生,自104年1月起至109年8月止,已有近3成違規案件行駛於國道,且經統計,應罰而未裁處之罰鍰估計近3億元,相關機關未積極謀求解決方案,不僅造成國庫鉅額損失,更危及大眾行車安全,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10交正0002糾正案文(發布).docx 110交正0002糾正案文(發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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