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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6/08/14
公告日期: 106/08/14
字  號: 106年劾字第20號
案  由: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前副局長王允宸任職期間,就高亨股份有限公司臨時工廠登記申請案,涉嫌收受新臺幣10萬元賄款,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提起公訴,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6/10/25 106年度鑑字第14090號 王允宸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 106/10/31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6劾20--王允宸--公布版.docx 106劾20--王允宸--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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