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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案文

類  別: 彈劾案文
審議日期: 105/12/08
公告日期: 106/06/05
字  號: 105年劾字第57號
案  由: 國立陽明大學教授朱唯勤於兼任該校生物醫學工程學系主任期間,擔任醫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且持有股份超過該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及持股不得超過10%之規定,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
懲戒機關議(判)決書:
議(判)決日期 議(判)決文號 議(判)決書主文 懲戒執行情形
106/01/11 106年度鑑字第13916號 朱唯勤申誡 106/1/20執行懲戒處分。
本案文件: 105--57--朱唯勤--公布版.docx 105--57--朱唯勤--公布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